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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按照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我院招聘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优先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家庭医生4名、检验1名、财务1名、党政办公室文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3.年龄35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40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财务岗位限本地户籍人员。
4.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家庭医生(全科医生):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社区医疗、全科医学、妇幼保健、中西医结合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检验:医学检验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财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专业,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党政办公室文员:卫生管理类、公共卫生类、预防医学类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工作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
登录报名网址:
(https://link.jiandaoyun.com/f/5c9a3754089ceb6d27276c2f)报名。
扫二维码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考试前1天18:00(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1天,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2.地点:宁夏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五楼办公室。
3.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招考,由医院自主组织,按专业分批组织考试,接受市卫健委监督。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或检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2倍时不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请考生在考试前1天领取考试通知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2)内容:各相关专业《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得分和加分之和。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条件:
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
(3)内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4)形式:
面试评委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院内有关人员组成。评委综合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者分专业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答题顺序。每人通过自我介绍、回答3个考题2个环节完成面试,评委根据考试人员综合表现,从仪容仪表、知识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可塑性5个方面予以打分。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重点是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答辩题每问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主要是对面试考题进行答辩。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为个人考试成绩+附加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不参加笔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家庭医生岗位取得执业资格证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加7分;检验岗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加7分;文员岗位中共党员加5分,有驾照加2分。
(四)体检
1.依据招聘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我院医教科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网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预录试用,试用期1-3个月,试用合格者聘为我院编制外备案管理人员。无执业资格证者签订见习期协议,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工资2265元+奖励性绩效,专科学历工资2125元+奖励性绩效;具有执业(助理)资格证者上岗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具有助理资格证者,岗位基本工资与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相应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者与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和绩效工资,并同等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依据考试成绩排名递补。
五、纪律要求
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坚持招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或协议。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链接
咨询电话:0955-7012654、7021123
联 系 人:张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zwsdsrmyy@126.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报名网址:
https://link.jiandaoyun.com/f/5c9a3754089ceb6d27276c2f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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