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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切实提升我市公立医院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灵武市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公立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及范围
1.灵武市人民医院院长和灵武市中医医院院长各1名。
2.竞聘范围: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竞聘。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临床、中医、妇幼、口腔、公卫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2.男性50岁及以下,女性45岁及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
3.具有一定管理经验且不兼职管理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特别优秀的后备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聘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计划兼职经营医院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竞聘程序和步骤
(一)资格审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竞聘职位人数与竞聘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二)竞聘方式包括竞职演讲、现场答辩和组织考察(总分值为100分)
1.竞职演讲(20分,占总分的20%)。由竞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近三年工作实绩、参加竞聘目的、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理念,并对任职后医院现阶段及今后几年内建设、发展、管理、服务等设想进行陈述。演讲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须脱稿。
2.现场答辩(30分,占总分的30%)。根据竞聘岗位需求由评委组拟题并提问,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将演讲、现场答辩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竞聘职位数与进入考察环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选一并进入组织考察。
3.组织考察(50分,占总分的50%)。由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如发现个人档案中存在影响竞聘的情况或填写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考察对象竞聘资格。
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竞聘人员的竞职演讲、现场答辩、组织考察情况,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赋分,并将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据得分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体检:市卫计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竞聘人选中再次进行筛选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研究决定: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灵武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确定拟聘任院长人选,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五)公示:对审查通过的拟聘任院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医管会确定最终受聘人员,并办理具体聘用手续。
四、聘期、待遇与考核
院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薪酬核算按照《灵武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年薪不低于20万元。由医管会组织聘任院长签订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按照规定对院长进行考核。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灵武市公开竞聘公立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医院院长岗位。报名表可登录《新华网》(http://www.nx.xinhuanet.com/newscenter/ggl.htm)和《灵武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nxlw.gov.cn /)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灵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312室)
联系人:郭娟马海霞
联系电话:0951-4039553
六、相关要求
(一)参与竞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竞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参与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及时了解竞聘相关动态,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参与竞聘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0951-4025077(市纪委信访室)、0951-4036156(市派驻卫计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0951-402532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凡涉及本次公开竞聘工作重大事项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灵武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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