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2号)文件精神,2018年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计划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5人,现就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乡镇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服务期限4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所聘全科医生派驻在乡镇卫生院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红寺堡区及周边县进行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按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鼓励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执业医师应聘特岗全科医生。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三、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特岗全科医生薪酬由上级财政按年人均6万元安排补助资金,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招聘人数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及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的年工资性收入及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高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
四、特招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报名地点: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953-5089930)
3、报名方式: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察面试合格后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签订合同
由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与特岗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标要求等,合同签订情况报卫生计生局备案。特岗医生聘期4年,聘期内需全职在乡镇卫生院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由红寺堡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工作。
(一)考核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的考核工作由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和服务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岗位,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乡镇卫生院按规定督办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三)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到服务乡镇卫生院。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