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参加2013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的王丽娜等26人(名单附后),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符合遴选条件,拟选调至遴选机关工作,现予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9月18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拟选调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自治区公务员局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拟选调对象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公务员局(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6669312 0951-5099005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